星级宾馆酒店饭店客人遗留物品的处理程序
发现客人遗留物品时,及时报告:
1、在客房范围内,无论何地拾到客人的物品,都必须尽快交到服务中心;
2、如服务员在检查走客房时发现了客人遗留物品,应及时跟总台联系,将物品交还客人;如客人已经离开,则应及时上缴楼层领班;
3、服务中心服务员在收到客人遗留物品时,都应记录在“客人遗留物品登记表”上,写明日期、房号、拾到地点、物品名称、拾物人姓名和班组;
分类
1、贵重物品:珠宝、信用卡、支票、现金、相机、手表、商务资料、身份证、回乡证、护照等;
2、非贵重物品:眼镜、日常用品等; 保存:1、所有遗留物品都必须保存在失物储藏柜里;
2、贵重物品与非贵重物品分开存放,贵重物品应专人管理;
3、贵重物品存放时间为一年半,非贵重物品保留时间为半年,开启的食物、饮料及药品保留时间为三天;
4、超过保留期的物品,由客房部经理会同有关部门同一处理;
认领:1、认领方式:
A、直接认领;
B、请人代为认领;
2、问清有关问题,无误后,请认领人签字,并留下联系电话和地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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